土匪头身坯肥大。要抬他去游乡示众,四个人还抬不动他,只好把他拦腰锯断,分开负担。锯到骨头的时候,发现骨头太硬,怪不得周老二大费周折,于是嘎嘎锯骨声从北门口一直顺着石阶滚下,蹦跳到河滩上,惊动了河边的船客——大家不知道是什么声音。恰逢天气很热,为了防止尸体速腐,保证四乡百姓都受到警示,兵丁们给他全身抹上消毒去虫的石灰。他们没有料到的是,石灰沤过的人肉慢慢变成了绿色,兵丁们只好抬着这绿手绿脚绿脑袋,如抬着一个地府阴曹的厉鬼,走进稻草垛子散发出来的炎炎初秋。
像以前某些土匪头一样,黑大汉在伏法前已被从头到脚搜过多次,未搜出什么珍奇,以至众人疑心他腰缠万贯的传说恐是虚名。不过,他的小老婆最后赶到北门口,嚎哭一阵以后,从容脱去亡人的鞋子,套在脚趾头的八个金戒指一亮,跳入围观者的眼中。有人立即捶胸顿足,娘哎娘哎地悔恨自己刚才粗心,诅咒自己的命运。
这都是一些传说。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此地官匪难分。有些官军脱了制服便成了土匪,有些土匪穿上制服又成了官军。但不管是哪些人穿制服,坐衙门,贴文告,周老二照旧一把拐子刀干他的差事。曾经有一次,一位新来的长官倡导新制,用枪毙代替斩首,差点端了周老二的饭碗。不过这位长官很快便被更新的长官当土匪给斩了,一切又回复旧规矩。人们也觉得还是旧规矩让人放心。用周老二的话来说,放枪嘣一下就了事,放个屁一样,杀没有杀威,死没有死相,还费铁子,成何体统?
这位倡导新制的长官是外来人,号召富人减租,要求穷人读书,令众人颇感新奇。他不抽鸦片,不纳妾,不嫖娼,不赌钱,不收礼,还不坐轿子,也不准手下人这般逍遥。一位强奸民女的结拜兄弟,被他割耳朵下了大牢,令百姓拍手叫好深为敬佩。但跟着他长久了,他手下人便渐渐觉得清苦乏味,没有多少好处。连钱都不能赌,连女人都不能嫖,那不等于跟着他坐牢么?百姓们开始还觉得他仁义,但后来发现这家伙自己走路,自己扫地和擦灯罩,哪像个官呢?发现这家伙不常杀人,那还有谁怕呢?再想想,不像个官的人,大家都不怕的人,能把衙门坐得长久?
他们开始叫他“王圣人”,后来叫他“王癫子”,见他和善如常并不气恼这一绰号,更认定他确确实实癫了,去北门口啃泥巴,恐怕是迟早的事。
又一支军队来了,把王癫子一伙赶到霸王岭,连攻十六日没攻上去。最后传下命令,凡下岭投降的,只要办一桌谢罪酒饭,洗心革面,三年之间欠租的减租,欠捐的免捐,祖坟一律受到保护。其中献上王癫子的更可得重赏。这一招果然灵,不到两天,王癫子便由他们的几名卫士五花大绑押下岭来。
北门口的号又吹响了。人们拥挤着争看墨迹未干的文告。听文告上说,匪首王犯文彬,江西某州某县人氏,惯以伪善欺世,实为衣冠禽兽,曾奸宿其婶其嫂其媳,每天还食人肉若干……众人看此文告都大吃一惊:还有这样的事?还有这样丧尽天良的畜生?一些曾经在王癫子管束下很少逍遥的人,一看文告更加上火:他娘的只准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点灯呵?他原来也是一肠子屎,为何倒压着我们当菩萨?
正当人们交头接耳之际,一位女子哭天喊地冲到北门口,头发散乱、泪流满面,一只鞋子脱落。她冲着汉子们抢地磕头,央求道:彭家大叔,罗家大叔,石家大叔,你们讲句公道话吧。我家文彬没有吃过人肉,没有吃过人肉哇——
汉子们沉默,低下头往别人身后躲。也许他们并非胆怯,只是说话得有凭据,得给他们慢慢查实的时间。他们躲过女子的目光,皱着眉头,抹抹脸皮,深深呼吸,似乎暗示他们正准备这样去做。
冯家大叔,张家大叔,李家大叔,你们大家都讲句公道话哇。我家文彬从不伤风败俗,压根儿就没有嫂嫂和儿媳呵——
没有嫂嫂和儿媳,可婶娘呢?汉子们个个都义道,但仍然无法声援,只能含糊。
女子的声音逐渐嘶哑和稀薄了。她被两名士兵揪住头发,拖到牛马市那边去了。北门口只留下她的一只鞋子。
王癫子就是在这天一命归西。他似乎不怎么好汉,临刑前居然哭了起来,让周老二十分看不起。周老二下手时狠狠用力,让死者的脑袋不但尽旋,而且蹦跳,一路血泪交迸,最后滚到臭粪沟里。只是收刀以后,周老二觉得背上扭得有点阴痛。开始还没在意,回家后觉得越来越痛,最后摸到蚕豆大小的一肉团,硬得让人心疑。他请郎中看,郎中说是毒疔,来者不善,一定是来收命的。
几天之内,这颗毒疔越来越硬,竟有碗口大小,黄色的脓头密集相聚,如一颗饱满熟透的石榴鲜红而美艳。一到夜里,半个镇子都可以听到刽子手彻夜的嚎叫,狗吠也随着此起彼伏。再仔细听听,在嚎叫间歇的寂静里,有麻石街上轻轻的脚步声,时有时无,似远似近,不知是何人还在深夜独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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